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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吴涵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世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华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奥拓电子股票代码00258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孔德建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
电话0755-26719889
电子信箱kongdj@aoto.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98,581,895.99791,791,867.84-3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0,240,930.6983,126,680.00-1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2,122,858.5877,736,220.57-2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6,251,463.52-54,503,132.01-131.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14-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14-1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4%7.01%-1.5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275,191,109.772,269,113,061.88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59,294,363.681,269,739,475.33-0.8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4,80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吴涵渠境内自然人27.64%171,156,663128,367,497质押25,486,000
黄斌境内自然人4.67%28,905,14428,905,144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51%27,945,4700
沈永健境内自然人3.53%21,849,99917,137,499
赵旭峰境内自然人3.34%20,658,83715,494,128
邱荣邦境内自然人2.61%16,177,58013,628,872质押7,200,000
周维君境内自然人1.56%9,685,0393,690,000
彭世新境内自然人1.18%7,297,0875,472,815质押4,600,000
沈毅境内自然人1.08%6,676,4346,676,434
郭卫华境内自然人1.06%6,570,514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股东赵旭峰系股东吴涵渠的妻弟;股东沈永健和周维君系夫妻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19年作为公司新三年战略规划的首年,公司在上半年继续推行“智能+”战略,调整组织架构及管理团队,致力于构建赋能型管理平台,加强各事业群间的业务协同。报告期内,公司智慧银行业务全面开花,完成了行业内首批“5G+智能网点”及其他重点智慧银行项目的建设,引领行业智慧网点建设标准;LED显示业务再创佳绩,Mini LED产品销售规模快速增长;由于智慧照明业务去年同期营收规模较大,加上上半年部分大项目延迟,公司智慧照明业务规模有所下滑。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总额近12亿元,为下半年经营业绩提升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858万元,同比下降37.03%;实现营业利润8,005万元,同比下降11.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24万元,同比下降15.50%。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主要由于智慧照明业务大项目延迟营收规模下滑所致。

公司进一步落地“智能+”战略,设立智能视讯技术研究院,加大对智能视讯集成领域及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服务型机器人已通过中国机器人产品认证,并申请了多项专利;公司8K视频控制系统已获授权专利46项,已登记软件著作权5项,目前正在重点研究超极清64K显示技术,积极推动国家超高清视频产业的发展。

战略协同方面,公司通过建立事业群模式,公司总部作为赋能管理平台,积极推动各事业群间的业务协同,战略协同达到了新的高度。

2019年上半年,公司在金融科技业务、LED应用业务、“智能+”战略、运营管理等方面主要完成的工作情况如下:

1、金融科技业务——接连助力“5G+智能银行”,智慧银行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金融科技业务作为公司新三年规划中重点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智慧银行业务持续增长,金融科技业务营业收入为13,581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30.50%。

2019年,智慧银行战略加速发展,已步入“Bank4.0”时代,5G技术加持推动智慧银行服务覆盖面及效率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智慧银行业务持续增长,实施完成了工商银行及建设银行首批“5G+智能银行”的建设。公司从事银行业务26年来,已服务过近7万个银行网点,积累了丰富的金融行业应用经验,上半年成功实施了多个标杆性智慧银行项目,包括南京首家基于5G应用的新型智慧网点“工商银行南京大学未来广场支行”,建设银行首批三家“5G+智能银行”(建行北京清华园支行、建国支行及兴融支行),同时还相继入围及中标了山东工行、山东中行、上海建行、河南建行、安徽农行、苏州银行、广发银行等重点智慧银行项目,通过标杆性智慧银行项目的建设,逐步引领智慧银行网点建设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电信营业厅业务再创新高,作为中国电信智慧营业厅合作伙伴,率先发布了通信行业内首个智慧营业厅标准规范,上半年共实施完成了中国电信近160家智慧营业厅建设,案例遍布全国各地,为通信行业智慧营业厅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产品开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服务型机器人通过中国机器人产品认证,并申请了多项专利,同时对语音交互识别等环节进行了优化升级,目前已在多家银行成功应用;另外,推出了新一代分流系统机器人,打造智能交互主动服务模式,为智慧银行客户分流、差异化服务提供基础科技支撑;同时,公司最新推出的智慧银行可视化管理系统,可实现动态数据展示及智慧银行项目可视化动态管理,提升智慧银行人机交互的体验感。

2、LED应用业务——超高清视频控制技术加持,Mini LED产品业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 LED显示产品业务持续增长,但受智慧照明业务大项目延后影响,LED应用业务整体规模有所下滑。上半年LED应用业务营业收入36,277万元,相比去年同期下滑了47.25%。

报告期内,公司Mini LED显示产品业务持续增长,LED显示业务营业收入15,852万元,同比增长37.44%。公司坚持大市

场、大客户营销战略,以创新的技术和稳定的性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高端LED显示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Mini LED产品的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Mini LED 0.9mm产品成功应用到南京市公安局项目,Mini LED产品也在中国、法国、日本、瑞士、荷兰等国家重点项目中正式商用;公司作为国际大型体育赛事LED显示系统的领军企业,为2019年女足世界杯及2019年中国足协超级杯提供LED显示系统解决方案,连续四届为女足世界杯提供场边LED显示系统,已成为国际足联稳定、可靠的合作伙伴。技术研发方面,公司作为Mini LED全球领跑者,推出了行业领先的超小点间距0.78mm的Mini LED显示产品,并在2019ISE上展出全球最大、分辨率最高的8K超高清Mini LED显示屏。同时,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8K视频控制技术,目前该系统已获授权专利46项,已登记软件著作权5项,为响应国家超高清视频产业政策,公司将进一步对超极清64K显示技术进行深入研究。

报告期内,由于智慧照明业务去年同期营收规模较大,加上上半年部分大项目延迟,公司智慧照明业务规模有所下滑。公司甄选精品项目,以优质付款条件及良好政府财政状况作为挑选标准,实施完成了三亚城市亮化提升、平潭金井新城、东莞中心城区等多个核心标段项目的景观亮化建设,并且中标了郑州二七广场、太原二青会、成都三环路、大连金普新区等优质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智慧照明业务在手订单近8亿元,为下半年业绩提升并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基础。上半年,公司新研发的智能照明控制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升级,并广泛应用在各个景观亮化项目中,引领智慧照明行业智能化控制技术的发展,未来行业逐渐朝着智能化城市运营和视觉一体化的方向转变,公司的智慧照明整体解决方案将成为智慧城市建设中尤为重要的一环。

3、“智能+”战略——夯实研发体系,引领超高清控制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整合公司研发资源,调整研发组织架构,公司设立智能视讯技术研究院,以研究院为研发创新平台,连接金融科技、LED显示及智慧照明三大业务,提升公司的智能化和集成化水平,配合公司深圳、惠州、南京、上海、武汉等地的研发基地,形成公司技术研发及科研合作的全国性辐射网络,以技术创新引领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提前研判市场对于超高清视频技术的趋势,2013年组建团队开发基于8K视频控制技术的小间距、大分辨率的LED显示系统完整解决方案,并于2015年正式研发成功,目前,奥拓电子的8K视频控制系统已获授权专利46项,已登记软件著作权5项。同时,公司在2019ISE上展出全球最大、分辨率最高的8K超高清Mini LED显示屏,8K与Mini LED的结合,推动公司超高清LED显示屏的技术进步。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对超高清视频产业的号召,随着5G技术的逐步应用,进一步对超极清64K显示技术进行深入研究。

在智慧银行方面,公司加大对智能服务型机器人的研发,目前该产品已通过中国机器人产品认证,并申请了多项专利;最新推出的智慧银行可视化管理系统,将助力提升智慧银行人机交互的体验感。

4、运营管理——组织架构调整,构建赋能型管理平台

2019年作为公司新三年规划的首年,组织架构及管理团队调整将作为首要任务。报告期内,公司重组经营管理团队,团队均拥有多年的行业从业及管理经验,并且均为公司股东,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和潜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公司通过组织架构调整,建立事业群模式,致力于构建赋能型管理平台,以公司总部作为赋能源头,对事业群进行全方位赋能,有效促进各事业群业务协同及交叉赋能。另外,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包含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包含8,000万元)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成本价格不超过9元/股。截至2019年6月30日,回购股份数量为5,908,85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9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6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1,918,883.0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重视员工激励体系建设,连续四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向51名员工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一步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将核心骨干纳入长效激励体系,为未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公司坚持人才高地战略,通过实施“新星”计划,采用新星训练营等方式培养公司后备中坚力量,进一步推动公司人才高地战略的落地;同时公司持续发挥“奥拓学院”的作用,加强不同层级员工的系统性培训,提升员工工作能力及职业素养。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19-007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本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奥拓电子公告,编号:2019-070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2019 年1月1日持有1,300万元股权投资,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涵渠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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