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2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旸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沈旸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沈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沈旸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