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8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同时抄报宁波证监局。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回复内容较多,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确认,公司经向交易所申请并同意,预计于2022年7月5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关注函的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将持续跟进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