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新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2019年12月23日,本人被选聘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2 | 年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0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2 | 2 | 0 | 0 | 0 | 否 | 0 |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19年12月24日 | 1、 关于选举冯婷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 关于选举李纪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3、 关于陈晖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尽管2019年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只有几天时间,但本人还是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列席了公司高管会议,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 2019年的日常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保证2019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报告期内,本人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组织的法规教育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治理、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
2019 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无提议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与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增强履行职责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wh_tjx1221@126.com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签字页,仅供各独立董事签署《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用]
独立董事:
唐建新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