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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接任持续督导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围海股份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号)核准,围海股份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113,3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1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5.00元。坐扣保荐费余款和承销费1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5,999,995.00元,已于2014年2月28日汇入公司账户。另扣除上市初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评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949,113.3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0,050,881.7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4]38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2号)核准,围海股份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850,06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469,999,995.81元。坐扣保荐费余款和承销费11,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58,999,995.81元,已于2017年2月22日汇入公司账户。另扣除上网发行费、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273,850.0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47,726,145.75元。上述募集

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7]第38号《验资报告》。公司实际支付上述外部费用10,273,850.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8,726,145.75元。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化投资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六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横投资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2,620.6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49.75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51.56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25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总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8,005.09
减: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41,419.60
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15,252.62
加: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602.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934.87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投资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塘投资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3,571.3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176.93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540.41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13.44万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962.30万元;由于公司未及时归还借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0243本金及其利息7,216.45万元未能如期赎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款项划转归还公司逾期贷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总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44,872.61
减: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25,091.30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103,020.45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962.3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18,000.0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单位定期存单[注]32,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划转7,216.45
加: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3,790.37
实际已支付但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列支的发行费用741.39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113.87

注:因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该等存单到期后未能赎回,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针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奉化投资公司、六横投资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原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聘请浙商证券担任保荐机构

后,公司、奉化投资公司、六横投资公司连同浙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针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天台投资公司、建塘投资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宁波东海银行总行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放金额
奉化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注2]3310198513605051107639,348,720.58
合计39,348,720.58

注1: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立的561006258018010111779账户资金已全部用于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公司于2017年度将其注销。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账户因公司、奉化投资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诉讼被冻结。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放金额
围海股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注2]3315019851360000060329,200.92
围海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39011200290030501543,820,988.80
司宁波江东支行[注3]
围海股份宁波东海银行总行营业部83101010142888888855,083.78
围海股份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注4]95508800260009004202,508,872.01
天台投资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561006258018010126965124,667,621.15
建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3315019851360000059241,384.80
建塘投资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9413015510000043215,550.20
合 计131,138,701.66

注1: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开立的3320020410120100097203账户资金已全部用于向建塘投资拨付募投项目资金,公司于2017年度将其注销。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账户因公司与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被冻结。

注3: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账户因公司、奉化投资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诉讼,以及公司与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被冻结。

注4: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账户因公司、奉化投资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诉讼被冻结。

根据2018年4月17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

根据2019年3月1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18,000万元,购买的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合计32,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产品名称委托理财 金额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汇通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单位定期7,000保本固定收益型2019/3/112020/3/112.325%
支行[注1]存单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汇通支行[注1]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单位定期存单15,000保本固定收益型2018/12/282019/12/282.325%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汇通支行[注1]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单位定期存单10,000保本固定收益型2018/11/122019/11/122.32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注2]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1923084418,000保本固定收益型2019/4/22020/4/13.20%-3.25%之间
合 计50,000

注1: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汇通支行的合计32,000万元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已用于质押,到期后未能赎回,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注2: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18,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产品,其中7,714.0112万元本金被冻结,到期后实际收回本金10,285.9888万元,理财收益576万元,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七、风险提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5月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9,623,007.72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尚未归还。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18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业主方《关于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停工的通知》(甬新围开[2018]8号)及其转来的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停止围涂工程建设的通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除整改项目外,即日起停止施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项目停工持续时间尚不确定。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汇通支行购买起息日分别为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2月28日、2019年3月11日的大额单位定期存单1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7,000.00万元,上述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均以质押方式为关联方浙江围海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等在该行融资违规提供担保。

因浙江围海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等未能归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上述大额单位定期存单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2月28日、2020年3月11日到期未能赎回。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形成了实际的资金缺口,在结果上形成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募集资金,并导致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约定用途。

2、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了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0243,该笔结构性存款于2019年12月13日到期。因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的1.35亿流动资金贷款于2019年11月22日到期后逾期未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于2019年12月13日将该笔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利息划至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账户归还逾期贷款。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形成了实际的资金缺口,导致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约定用途。

3、2018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司收到业主方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停工的通知》,要求对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除整改项目外,其他项目即日起停止施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项目搁置时间已超过一年,但公司尚未披露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的情况,也未披露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5.9条规定。

4、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8月31日延期至2019年10月31日,将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2019年10月31日及2020年3月31日后,公司未继续披露该等项目的进展情况。

5、2019年6月21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转账给关联方宁波科怀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归还借款。该等借款形成于2019年6月20日及21日。在公司存在为关联方违规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公司偿还关联方借款无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浙商证券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通过到各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打印并审阅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对围海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围海股份2019年度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约定用途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过一年、但未披露对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的情形;存在超过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后,未继续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浙商证券督促围海股份:1、使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积极要求华夏银行退还划转的募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诉讼等方式);3、积

极利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对公司有利的条款,采取补救措施,推动化解债务危机,以尽快消除募集资金的风险;4、就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提示

1、围海股份于2019年4月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购买了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19230844,该笔结构性存款于2020年4月1日到期,收回部分本金10,285.9888万元,剩余本金7,714.0112万元,因与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纠纷案被冻结。

浙商证券郑重提示: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与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纠纷,不得被动等待法院扣划募集资金。

2、2019年5月7日,围海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浙商证券郑重提示:

截至目前,距离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届满已不足10天,公司应当提前做好资金调度安排,在期限届满前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罗云翔 陈忠志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度编制单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8,005.0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51.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672.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45,000.0043,058.274,051.5641,419.6096.192019.10.31尚未产生效益[注1]整体验收尚未完成
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15,000.0015,000.0015,252.62101.682020.3.31尚未产生效益[注2]尚未完工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60,000.0058,058.274,051.5656,672.2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避风锚地项目因供电系统调整、码头政策处理、天气等原因,导致
工期延长。项目总体于2019年10月底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因多雨天气、交叉施工等原因工期顺延,预计2020年3月底前完工验收。 2019年10月31日及2020年3月31日后,公司未继续披露该等项目的进展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19年10月31日及2020年3月31日后,公司未继续披露该等项目的进展情况。

注1: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各单位工程已完成质量评定,尚未完成竣工决算,故还未产生效益。注2: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还处于建设期,还未产生效益。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度编制单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44,872.6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540.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8,111.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37,000.0037,000.004,305.0025,091.3067.812020.12.31尚未产生效益 [注1]尚未完工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210,000.00207,872.6110,235.41103,020.4549.562022.12.31尚未产生效益 [注2]尚未完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7,000.00244,872.6114,540.41128,111.7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因地质条件差,多雨天气,“利奇马”台风造成地质灾害等原因,预计延迟至2020年12月底前完工。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注1:天台县苍南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尚在建设期,还未产生效益。注2: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部分子项目本期已完成竣工验收,2019年度收到回购款2.3亿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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