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部分内容披露错误,现对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议事规则》更正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更正内容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第二章 第七条 第(十三)款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 第二章 第七条 第(十三)款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
第三章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及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非董事高级公司管理人员及所议议案相关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 | 第三章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及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公司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议议案相关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更正内容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第四章 第十条 公司审计稽查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稽查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 | 第四章 第十条 公司审计稽查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稽查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 |
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 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召集人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提议时,提名委员会可以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及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召集人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提议时,审计委员会可以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及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送达全体委员。 |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更正前 | 更正后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9日9:15至2020年3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9日9:15至2020年3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文件在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做好员工培训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