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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吴培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一致推选吴培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吴培服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吴培服先生、蓝海林先生(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陈强先生(独立董事)、周海燕女士五位董事组成,其中程银春先生为

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吴培服先生、蓝海林先生(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陈强先生(独立董事)、周海燕女士五位董事组成,其中蓝海林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吴培服先生、蓝海林先生(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陈强先生(独立董事)、周海燕女士五位董事组成,其中程银春先生为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由吴培服先生、蓝海林先生(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陈强先生(独立董事)、周海燕女士五位董事组成,其中吴培服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吴培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吴培服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吴培服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吴迪先生、周海燕女士、杨淑侠女士、潘建忠先生、邹兆云先

生、葛林先生、陆敬权先生、孙化斌先生、李平女士、朱小磊先生、丁炎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人员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吴培服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周海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周海燕女士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吴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号码:0527-84253042邮箱:wudi@shuangxingcaisu.com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吴迪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桃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审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张桃女士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花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号码:0527-84253042

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花蕾女士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决议形成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吴培服先生: 1961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全国工商联执委、江苏省人大代表 ,2005年4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井头综合厂钳工、井头乡井头村村长、宿迁市新型包装材料厂厂长、宿迁市铝型材厂厂长、宿迁市电池配件厂厂长、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200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MBA)班学习,2010年3月在清华大学创新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培服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946,969股,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迪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培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迪先生: 1982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担任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吴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吴培服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255,646股,通过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海燕女士: 1975年1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历任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周海燕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海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淑侠女士:1966年1月出生,中国籍,高中学历。历任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淑侠女士与公司高管邹兆云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淑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潘建忠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历任宁波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江苏琼花集团副总经理、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建忠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潘建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兆云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籍,高中学历。历任宿迁市卫生局员工、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部主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邹兆云先生与公司高管杨淑侠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兆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葛林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籍,专科学历。历任宿迁市制鞋总厂车间主任、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葛林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葛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敬权先生:1980年10月出生,中国籍,专科学历。历任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陆敬权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敬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化斌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籍,高中学历。历任宿迁市铝合金厂电工、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车间主任、项目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化斌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化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平女士:1983年6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历任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平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小磊先生: 1988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师、光学膜研究所主

任、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小磊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小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炎森先生: 1984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管、总经办副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丁炎森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丁炎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桃女士:1985年3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历任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财务辅助会计,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张桃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桃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花蕾女士:1990年4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花蕾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花蕾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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