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通知,获悉陈清州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进行了股份补充质押交易;同时,为有效降低股票质押比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与陈清州先生协商并达成一致,高新投拟向陈清州先生提供借款4.3亿元,资金用途将用于定向归还其在部分券商(包括中信证券)的全部股票质押融资,目前,该借款已通过高新投的审批,正在办理相关协议签署及委托放款手续。
关于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交易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陈清州 | 是 | 735 | 0.77% | 0.40% | 否 | 是 | 2019年3月11日 | 2021年3月11日 | 中信证券 | 补充质押 |
注:上述质押到期后,陈清州先生与中信证券正在积极协商相关的还款。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 持股 | 持股 | 本次质 | 本次质 | 占其 | 占公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名称
名称 | 数量(股) | 比例 | 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所持股份比例 | 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陈清州 | 948,803,357 | 51.58% | 656,291,752 | 663,641,752 | 69.95% | 36.08% | 586,641,752 | 88.40% | 124,960,766 | 43.82% |
翁丽敏 | 17,600,000 | 0.96% | 11,440,000 | 11,440,000 | 65% | 0.62%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966,403,357 | 52.53% | 667,731,752 | 675,081,752 | 69.86% | 36.70% | 586,641,752 | 86.90% | 124,960,766 | 42.89%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补充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为有效降低股票质押比例,高新投与陈清州先生协商并达成一致,高新投拟向陈清州先生提供借款4.3亿元,资金用途将用于定向归还其在部分券商(包括中信证券)的全部股票质押融资,归还后陈清州先生的整体股票质押率将有所下降,降低后的质押比例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目前,陈清州先生的股票质押风险可控,暂不存在平仓风险。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540,481,752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5.93%,占公司总股本的29.38%,对应融资余额为136,864.81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643,081,752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6.54%,占公司总股本的34.96%,对应融资余额为166,714.81万元。
(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补充质押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