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2-087),因工作人员疏忽,关于交易日期的表述有误,具体如下:
原披露: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10月15日、10月16日、10月1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更正后: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11月15日、11月16日、11月1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