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