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2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5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章程修订对比表》。除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章程修订对比表》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要约方式; (二)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要约方式; (二)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2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
3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