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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股份:与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7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议类型:投资建设协议。

2、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中的项目尚未正式实施,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不构成影响。

3、本次签署的协议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协议履行以及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经营业绩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4、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内容、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于2019年9月26日与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甲方”)签署了建设德力股份西南产业基地项目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公司在重庆市荣昌区建设公司西南生产基地(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乙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无关联关系。

(二)、项目建设内容

乙方利用甲方所在地的能源、区域等优势投资建设包括高档日用玻璃器皿、水晶玻璃和光学玻璃在内的西南生产基地项目。

(三)、建设主体

建设项目由乙方在重庆市荣昌区新注册的法人企业具体运作,从正式投产日期起经营期限不低于15年。

(四)协议其他约定

1、项目用地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内,总面积约300亩(含道路、绿化等公摊面积),分两期建设:第一期100亩;第二期200亩。

2、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外的水、电、气、道路、排污管道及场地平整等“五通一平”(专项用电、用气除外),并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边缘供乙方搭接。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为10 万元/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含铁路建设基金、基础设施建设分摊费)。

4、付款方式:在甲方对项目用地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招拍挂形式公开出让,乙方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程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付清土地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账户。

5、本协议签订履约后,甲方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项目用地以招拍挂的方式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收到接地通知后7日内与甲方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乙方须于甲方交地后3个月内正式开工建设,一期项目在甲方交地后24个月内建成投产,二期项目在甲方二期用地交地后24个月内建成投产,并达到投资强度270万元/亩。

7、若本项目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建成投产,甲方将乙方缴纳的24个月建设期土地使用税全额奖励给乙方,用于支持乙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8、本项目企业高管及特别引进高层次人才按《荣昌区建设新兴工业城市人才支持政策》执行(荣委发〔2016〕26号文件)。

9、甲方为乙方项目提供24小时双回路用电和大宗用户直供电政策。

10、甲方积极协调燃气公司,为乙方项目提供较低的用气价格,保障生产所需的燃气充足供应。

11、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还可依法享受国家、重庆市、荣昌区的其它相关优惠政策。

12、本协议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本协议履约保证金 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协议不能生效。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一期项目动工建设后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足额缴清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归甲方所有。

1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乙方履行上市公司审议程序通过后生效。

14、甲方违约责任:在乙方项目竣工投产时,甲方未按照规划完成项目周边主干道建设,或未将排污排水管道、生产生活用水、电、气建设至公共接口,每延迟一月应按照收取的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0.1‰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参与本项目土地招拍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动工建设,延期超过6个月,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动工的,甲方可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可将已供地块按照乙方实际取得土地价格予以收回,具体由土地出让单位(部门)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退还相应土地款。

三、签署建设协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甲方所在的西南区域是公司产品销售的重要市场,且能够通过甲方所在区域更好的辐射云贵等边贸市场。同时由于甲方是天然气产气区域,气价与公司目前

所在地相比具有价格优势,能够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公司签署的建设协议及其对应的建设内容可以有效的完善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签署的协议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协议履行以及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经营业绩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2、协议生效后,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3、协议中的项目用地需要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获得,项目公司设立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通过立项、规划、环评、安评等相关行政许可。以上事项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协议的项目投资内容、年产值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

5、本协议中的项目尚未正式实施,对公司 2019年度业绩不构成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程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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