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3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因美”)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7,523,3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50元。截至2021年10月1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58,854,998.50元,扣除发行费用6,550,425.20元,募集资金净额252,304,573.30元。
截止2021年10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健验[2021]56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12,003,140.2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159,331.50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882,220.73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第七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冠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1月9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冠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保荐代表人并听取保荐代表人的咨询意见。
(1)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任何变化
(3)对外担保事项
(4)重大对外投资项目
(5)重要资产(包括股权)的处置(包括收购和出售)
(6)对外签署其他重大合同
(7)任何涉及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或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
(8) 当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在知道的第一时间告知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冠盛支行 | 375380313899 | 38,447,225.91 | 活期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33050161672700002018 | 2,295,195.51 | 活期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 | 19045301040031576 | 8,710.10 | 活期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 | 19045301040031600 | 257,266,448.51 | 131,089.21 | 活期 |
合计 | 257,266,448.51 | 40,882,220.73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8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 252,304,573.30 | 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159,331.5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2,003,140.2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2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 | 否 | 235,000,000.00 | 161,614,573.30 | 35,559,331.50 | 123,608,201.67 | 76.48 | 2022年9月 | 否 | |||
2.新零售终端赋能项目 | 否 | 455,000,000.00 | |||||||||
3.企业数智化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 否 | 120,000,000.00 | 15,000,000.00 | 600,000.00 | 12,711,457.62 | 84.74 | 2022年10月 | 否 | |||
4.贝因美精准营养技术及产业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 否 | 60,000,000.00 | -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30,000,000.00 | 75,690,000.00 | 75,683,480.93 | 99.99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00,000,000.00 | 252,304,573.30 | 36,159,331.50 | 212,003,140.22 | 84.03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200,000,000.00 | 252,304,573.30 | 36,159,331.50 | 212,003,140.22 | 84.0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552号),截止2021年11月1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94,188,354.78元。2021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4,188,354.78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分配方案的承诺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