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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关于使用不超过二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超过二亿元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二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随着经营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留存有一定的货币资金,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产生部分临时性的自有闲置资金,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使用不超过二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二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6、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闲置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1、公司内控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2、所购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期限短、流动性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使用不超过二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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