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监事龙秋华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99)。
为保证监事会的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龙伟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龙伟华先生简历龙伟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汉族,在职研究生。1999年9月-2005年5月担任茶陵个体养猪场任技术员;2005年6月-2012年4月担任茶陵龙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场长;2012年4月-2019年至今担任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龙伟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29,62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2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龙伟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