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214 号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龙秋华: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2019年半年报披露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你作为唐人神时任监事,你本人及配偶朱玉红于8月9日在唐人神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分别买入9,200股、111,500股公司股份,买入金额为10.99万元、132.12万元,上述股份买入行为构成敏感期交易。同时,你曾于2019年5月21日卖出公司股份,你本次买入公司股份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所界定的短线交易。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及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