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的说明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规定。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