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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1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15日发出《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郭翥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7名,代表股份299,572,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57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97,734,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84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37,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173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王钲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9,101,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90,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549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2选举严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9,10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90,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5492%;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3选举刘胜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9,10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90,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549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4选举徐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9,10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90,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549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5选举杜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9,10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90,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549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6选举倪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9,101,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90,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5495%;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谢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8,672,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99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61,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561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2选举李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9,10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90,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5492%;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3选举刘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9,098,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1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7,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4375%;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周寅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99,09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1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7,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4375%;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2选举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99,123,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0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412,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3261%;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738,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79%;反对1,833,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志宏律师、吴立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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