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钲霖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5)。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