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寅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5)。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20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特此公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