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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立信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时,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徐建新、王雪、谢红兵

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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