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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网络”、“上市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巨人网络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巨人网络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巨人网络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等进行了自查,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情况,同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公司2018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

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了沟通,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巨人网络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巨人网络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胡海锋王郁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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