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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互娱: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0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事项,合计回购公司股份22,347,537股,上述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公司注册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股利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22,347,537股股份)后2,089,904,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17,980,832 元=2,089,904,160股×0.2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7884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7884元/股=417,980,832元÷2,112,251,697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884元/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622李卫伟
201*****472曾开天
302*****948胡宇航
408*****952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8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修订稿)》 (公告编号:

2019-016):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因此,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即 15 元/股-0.197884元/股≈14.80元/股)。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6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4.8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4,054.0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1座11楼三七互娱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叶威 王思捷

咨询电话:0553-7653737

传真电话:0553-7653737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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