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18日以专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静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控股股东及公司股东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豁免控股股东及公司股东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充足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