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19日以专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静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本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