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已归还占用资金的公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90015号)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9]第ZA90017号),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方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榆”)对公司借款余额及利息17,311,256.37元,其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榆(张家港)”对公司借款余额及利息37,139,757.63元,两者对公司借款余额及利息合计54,451,014.00元。
截至2018年3月1日,公司已收到上海复榆归还的借款本息17,442,875.84元,复榆(张家港)归还的借款本息37,351,912.27元,收到归还的借款本息合计54,794,788.11元(其中343,774.11元为2019年1-2月份的利息)。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及13.3.1条、13.3.2条规定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