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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96号),公司就问询函提及的关于转让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榆”)100%股权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原因、过程以及处理办法作了进一步说明,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公司于2015年6月收购上海复榆(含四家子公司)100%股权,为支持该公司发展,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及2017年12月对其增资1,000万元及2,972.56万元,并同时对其借款,以支持其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榆(张家港)”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的建设。历年的借款余额及累计利息如下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借款主体/年份

借款主体/年份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
上海复榆本金余额5,000,000.0022,054,010.0022,054,010.0015,853,010.00
累计利息0.00426,344.241,088,440.911,458,246.37
小计5,000,000.0022,480,354.2423,142,450.9117,311,256.37
复榆(张家港)本金余额--10,000,000.0035,250,000.00
累计利息--644,071.881,889,757.63
小计0.000.0010,644,071.8837,139,757.63
合 计5,000,000.0022,480,354.2433,786,522.7954,451,014.00

上表显示,在股权转让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之前的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8月),公司对上海复榆及其子公司复榆(张家港)都有借款。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上海复榆及复榆(张家港)对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为5,445.11万元。

为减少亏损业务对公司整体业绩的不利影响,保持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18

年10月12日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海复榆100%股权转让给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集团”),并于2018年10月底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上海复榆自2018年11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借款变为关联方资金占用。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安排,为避免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股权受让方宝鼎集团同意承接此部分债务,计划替上海复榆向公司分期偿还此借款(截止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借款本息余额为5,948.20万元)。具体还款计划为: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的2,000.00万元,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借款200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结算并还清。

现宝鼎集团及上海复榆根据自身资金周转情况,决定提前归还上述借款本息余额5,445.11万元,预计2019年3月8日前归还。

经公司自查,在宝鼎集团及上海复榆归还上述借款后,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规定的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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