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下午14:00
(三)召开地点:公司云河路厂区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四)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会议方式
(五)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王耀方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279,800,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0,000,000股共计1,249,800,000股。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名,代表股份474,537,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7.9691%。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名,代表股份472,593,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7.81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名,代表股份1,94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1555%。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共26名,代表股份23,512,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8813%。
(二)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2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474,531,135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票6,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23,506,674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票6,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宁敖、徐光华和任胜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宁敖代表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 《2021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474,531,135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票6,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23,506,674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票6,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三) 《2021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474,526,6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票6,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票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23,502,174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9549%;
反对票6,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票4,5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191%。
(四) 《2021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474,526,6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票6,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票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23,502,174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9549%;反对票6,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票4,5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191%。
(五) 《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474,514,635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票22,6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23,490,174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9039%;反对票22,6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961%;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六) 《2021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474,516,635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票16,1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票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23,492,174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9124%;反对票16,1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票4,5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191%。
(七) 《聘请2022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474,531,4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票5,8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23,506,974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票5,8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247%;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八)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474,212,5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6%;反对票324,5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弃权票 2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23,188,074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6190%;反对票324,5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3801%;弃权票2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9%。
(九) 《2022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474,531,435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反对票5,8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23,506,974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9753%;
反对票5,80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247%;
弃权票0股,占出席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梁琴 刘伟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