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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美特气: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1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0-04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2020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8)及《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由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调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28,404,9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68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28,364,9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68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4%。

3、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40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428,40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40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40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40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40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40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40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40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参与表决。

10、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40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此议案已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40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2.1《选举罗睿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28,364,974股

12.2《选举林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28,364,974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1《选举罗睿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6,601股

12.2《选举林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6,601股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8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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