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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美特气: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美特气”)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浩讯科技”、“转让方”或“甲方”)于 2019 年6月28日与宁波正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正森国际”)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7,110,1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5%)协议转让给宁波正森国际。同日,浩讯科技与沈阳霏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沈阳霏澈科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6,486,45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5%)协议转让给沈阳霏澈科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7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5日浩讯科技与宁波正森国际、沈阳霏澈科技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公告如下:

(一)补充协议一

甲方(转让方):浩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宁波正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19年6月28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凯美特气”)【37,110,1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5.95】%)及其附属权利转让给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并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1、双方一致同意调整本次股份转让定价,按以下定价机制确定交易价格: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以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作为定价基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调整为5.15(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91,117,273元(大写:【壹亿玖仟壹佰壹拾壹万柒仟贰佰柒拾叁】元整)。

2、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至登记过户机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交割手续(登记过户机构出具过户登记确认文件)。

3、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4、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明确约定的内容,仍以《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二)补充协议二

甲方(转让方):浩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沈阳霏澈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19年6月28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凯美特气”)【36,486,4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5.85】%)及其附属权利转让给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并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1、双方一致同意调整本次股份转让定价,按以下定价机制确定交易价格: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以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作为定价基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调整为5.15(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7,905,218元(大写:【壹亿捌仟柒佰玖拾零万伍仟贰佰壹拾捌】元整)。

2、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至登记过户机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交割手续(登记过户机构出具过户登记确认文件)。

3、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4、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明确约定的内容,仍以《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其他事项

1、除上述补充协议中对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价款进行调整外,《股份转让协议》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调整。更新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将与本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尚须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才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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