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最新的监管政策,本次重组在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基础上未进行停牌,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收盘后发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概况进行了公开披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以及该期间大盘和同行业板块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2020年1月12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议案》。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决议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时间区间段为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0日,在上述时间区间内,春兴精工股票(002547.SZ)、中小板指数(399005.SZ)、及证监会金属制品业(883130.WI)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 公司股票 | 中小板指数 | 证监会金属制品业指数 |
股票/指数代码 | 002547.SZ | 399005.SZ | 883130.WI |
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收盘价(2019年12月12日) | 8.31 | 6225.13 | 2609.78 |
披露前1个交易日收盘价(2020年1月10日) | 8.83 | 6981.08 | 2844.66 |
涨跌幅 | 6.26% | 12.14% | 9.00% |
剔除同期指数跌幅 | - | -5.89% | -2.74% |
剔除大盘因素后,即剔除中小板指数影响,春兴精工股票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为5.89%,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即证监会金属制品业(883130.WI)影响,春兴精工股票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为2.74%,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