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 315 号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8月21日,你公司对外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645.5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5.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4.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7.8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7.93%。7月18日,你公司对外披露《关于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称董事长袁静于6月19日至7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8月10日,你公司对外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称公司董事陆勇、总经理王凯、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单兴洲、副总经理徐苏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以下事项并做出说明:
1、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2019年上半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2019年上半年业绩大幅下滑但未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原因,是否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19年3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3、请结合内幕知情人知悉半年报内幕信息时间,补充自查相关内幕知情人是否存在知悉内幕消息提前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4、其他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或披露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8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