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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1]核字第90069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1]核字第90069号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贵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盖章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晓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婕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号)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6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449,09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

10.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9,999,998.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417,621.5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1,582,377.4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4月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0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21,582,377.43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2,794,839.4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5,900,738.75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14,432,056.83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1,240,113,695.5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40,113,695.51 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62,113,695.51元、七天通知存款13,000,000.00元、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15,000,000.00元,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1,150,000,000.0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证券账号类型存储金额(元)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6490188001133227活期存款41,830,095.5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93180154740002612活期存款88,682.5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6801886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4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6810000880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10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6810000880本金保障型收益1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凭证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6810000880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10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6810000880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2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6810000880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4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6810000880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10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6810000880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5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300001037201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4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300001037201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5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300001037201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6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0000051293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15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0000051293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10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0031666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6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0031666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90,000,000.0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64901880011332277天通知存款8,000,000.00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6490188001133309活期存款19,684,564.75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6490188001189918活期存款453,778.38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64901810022401087天通知存款3,000,000.00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6810000578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50,000,000.00
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6490188006717072活期存款56,574.33
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93180133540000023结构性存款(保本型)15,000,000.00
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64901810022126827天通知存款2,000,000.00
合计1,240,113,695.5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4月2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服务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2016年6月29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注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93120154800002608),同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6月13日,公司与安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增加募集资金实施主体,2019年5月13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7、2016-043、2017-029、2019-020)。

三、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2020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279.48万元。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云服务公司,经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云服务公司增资8亿元,云服务公司注

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并于2016年增资完毕。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云服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出资2.60亿元与李照球等43位公司员工共同出资4,000万元设立智慧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于2016年全部出资到位。

3、2016年5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包括三部分: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线下服务网点建设,实施主体为云服务公司。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改由云服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公司承接实施,由其负责线下服务网点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4、2016年12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方式。为了加快线下服务业务的开展,利用当地资源,迅速抢占市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规划建设50个,每个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600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电能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

5、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增加云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源公司”)为募投项目中分项“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且云服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康源公司增资2,000万元。

6、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 施主体、子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中分项“线下服务网点建设”实施方式变更为:首先主要通过筛选各地有服务团队、具备施工运维条件、 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授权其为线下服务商的方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其次是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或控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同意将募投项目中分项“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的实施主体由云服务公司变更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增加 南京新联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和云服务公司减资,减资的募集 资金 52,000 万元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项目的实施。

7、2020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0.0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2.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理财产品,如银行理财、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11.65亿元。

(四)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32,158.2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79.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590.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1132,158.241132,158.247,279.4829,590.0722.39%2021年12月31日不适用
合计-1132,158.241132,158.247,279.4829,590.0722.3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19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计划建成后接入云平台管理的客户数达到2万家,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数量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确定。按规划进度2020年末接入的客户数需达到13000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接入云平台的客户数达到13800多家,线下服务网点(授权线下服务商)53家,完成阶段规划目标,但是募集资金使用较慢。主要原因为:1、公司不断设计改进、工艺优化、规范安装流程等,使用户侧设备的生产及安装成本下降,资金投入减少;2、客户安装监测点位的平均数比预期减少,因此平均单个客户的用户侧设备资金投入减少;3、线下服务网点建设变更为主要通过授权线下服务商的方式建设,授权线下服务商按市场化运作,公司投入的建设资金相对较少,资金风险低,建设成本明显降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16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由云服务公司变更为云服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公司。 2016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规划建设50个,每个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600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电能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
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增加云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源公司为募投项目中分项“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且云服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康源公司增资2,000万元。 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 施主体、子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中分项“线下服务网点建设”实施方式变更为:首先主要通过筛选各地有服务团队、具备施工运维条件、 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授权其为线下服务商的方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其次是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或控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同意将募投项目中分项“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的实施主体由云服务公司变更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增加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和云服务公司减资,减资的募集 资金 52,000 万元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项目的实施。 2020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0.00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到募投项目中。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11.65亿元,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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