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4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国军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针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