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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赛科技:2021-066-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债券代码:149013.SZ 债券简称:19杰赛债 公告编号:2021-066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杰赛债,债券代码:149013.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12月20日支付2020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18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7日,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9杰赛债”)。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48%。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起息日:2019年12月19日。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无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4、债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9杰赛债”票面利率为5.48%,每手10张(面值1,000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54.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43.8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54.80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

2、除息交易日:2021年12月20日。

3、债券付息日:2021年12月20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12月1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杰赛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名称: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吉树新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电话:020-84118343传真:020-84119246联系人:邓晓华

2、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电话:010-60836701联系人:薛瑛、周伟帆

3、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电话:010-60836701联系人:薛瑛、周伟帆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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