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事项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较好的控制风险,资金、信贷、投资等风险管理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公司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作武、唐清泉、萧端、齐德昱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