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鸿路钢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31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进行仔细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2020年6月30日,我们对公司2020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行为。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制度,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无明显迹象表明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责任的情况。

独立董事: 王琦、潘平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