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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独立董事关于取消与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的业绩及开采量承诺及股权回购的相关约定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取消与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的业绩及开采量承诺

及股权回购的相关约定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关于取消与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的业绩及开采量承诺及股权回购的相关约定事项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顾海英认为:关于“关于取消与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的业绩及开采量承诺及股权回购的相关约定的议案”中提出取消原相关约定的理由不太充分,故选择“弃权”票。

2、独立董事袁天荣和罗忆松认为: 2019年7月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梁红革、梁绍荣、梁迪峰有关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中梁红革、梁绍荣、梁迪峰对贵州路发公司的业绩及开采量承诺及股权回购的相关约定因考核期尚未结束,同时公司拟收购贵州路发60%股权,收购完成后贵州路发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此,公司拟取消上述与贵州路发的承诺事项。我们认为上述承诺事项为协议双方作出的自愿性承诺,不属于法定承诺或现有规则明确不可变更或不可解除的承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取消与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的业绩及开采量承诺及股权回购的相关约定事项。

独立董事:顾海英袁天荣罗忆松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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