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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林重: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1-006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1)。

现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虹霸”)之间的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由原来预计的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其采购

产品及服务预计金额仍以年度预计额度为准。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797597536U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5、注册资本:人民币4,760.967万元

6、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9日

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中关村智造大街F座4层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39029.20%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2521.53%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16.678.75%
北京中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8.4%

孙哲南

孙哲南358.137.52%
堆龙德庆星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507.35%
北京中科胜云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3106.51%
李志刚302.56.35%
深圳恒邦致远六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31.67%
马力501.05%
何召锋400.84%
王阳生39.380.83%
合 计4,760.97100%

注:公司收购中科虹霸股权,该事项于2021年4月8日和2021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9日和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科虹霸的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序号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6月30日
1资产58,240,229.2051,642,222.95
2负债20,374,567.0016,400,329.85
3所有者权益37,865,662.2035,241,893.10
4营业收入45,073,479.8312,219,200.36
5净利润-14,467,514.84-10,986,535.54

注: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担任中科虹霸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2、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中科虹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本次增加额度预计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有利于各方的生产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中科虹霸增加的额度预计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增加与中科虹霸的额度预计系正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

(2)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

(3)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考虑,增加与中科虹霸的额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公司增加与中科虹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交易是合理公平的;

(2)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

(3)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增加公司与中科虹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增加公司与中科虹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增加公司与中科虹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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