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9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控股”)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求,为保证双方的业务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为汇通控股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的共计最高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该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汇通控股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包含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总额中,不再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增加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