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共举”)、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资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9.3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4.28元/股。
二、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53,121,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9年5月8日实施完毕。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现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及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之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4.13元/股,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原发行价格-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转增或送股比例)=(4.28元/股-0.15元/股)÷(1+0)=4.13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价÷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协议,按照前述调整后的发行价格4.13元/股测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调整后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及现金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交易对方 |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 总对价 | 股份对价 | 现金对价 | |
金额 | 发股数量 | ||||
长沙共举 | 50.03% | 47,428.44 | 41,428.44 | 100,310,992 | 6,000.00 |
湖南资管 | 29.30% | 27,776.40 | 27,776.40 | 67,255,205 | - |
合计 | 79.33% | 75,204.84 | 69,204.84 | 167,566,197 | 6,000.00 |
公司根据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与长沙共举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公司与湖南资管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