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名称:新余赛维铸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铸晶”)
2、关联交易事项: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能源”)、滁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能源”)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赛维铸晶采购硅片。
3、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4、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2022年度无同类交易发生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赛维铸晶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电力”)将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3年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赛维铸晶 | 采购硅片 | 市场定价 | 20,000 | 0 | 0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之日止。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新余能源、滁州能源与赛维铸晶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新余赛维铸晶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大楼2楼
3、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硅料处理,硅锭、硅块、硅片的研发、生产、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截至2023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497.25 | 3,345.87 |
负债总额 | 3,609.74 | 3,467.08 |
净资产 | -112.49 | -121.21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1-3月 |
营业收入 | 7,559.22 | 2,397.72 |
净利润 | -101.11 | -8.72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赛维铸晶系公司控股股东赛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甘胜泉先生担任赛维铸晶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许华英女士担任赛维铸晶监事,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赛维铸晶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核查,赛维铸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关联交易是向关联方采购硅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本次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能源、滁州能源与关联方赛维铸晶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通过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实现彼此资源互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就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