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