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1年3月)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五十四条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安排股东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参加的股东大会,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以公告方式进行催告。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
第一百零七条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风险管理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预算、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