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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飞拓”)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公司同城建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同城建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通过协议确定了合作的基本原则和经过双方初步探讨后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将由双方负责项目的工作单位基于市场情况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因此,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战略合作协议对英飞拓所在会计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目前,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有公司21.35%的股份,深投控持有城建集团1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城建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1162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圆街道滨河东路1011号鹿丹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华本注册资本:166,8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83年09月23日经营范围:市政建设,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租赁、销售、维修、管理;按深府办函[1994] 223号文及市贸发局深贸管审证字第 258号证书规定办。铝合金门窗、木门窗,玻璃幕墙,建筑材料,涂料,油漆,防水保温材料,家具,电梯、空调、发电机、汽车零配件、玩具、文化娱乐用品、包装材料;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258号外贸企业审定证书规定办)。

城建集团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具有国家综合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国有独资房地产开发集团企业,注册资本16.68亿元。城建集团自1982年成立以来,累计开发项目100多个,开发面积2000余万平米,业务覆盖深圳特区和珠三角核心区域。目前城建集团已形成了“地产开发、城市更新、园区拓展、资产运营”四个业务板块协调发展的经营格局,并朝着中国领先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大幅迈进。

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三、相关定价约定

双方将按照《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中约定,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前提下,加强彼此业务协同,促进合作与共赢, 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双方具体业务合作开展过程中由双方负责项目的工作单位基于市场情况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未来业务合作将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英飞拓与城建集团的合作背景是紧密围绕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及指导思想,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

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三) 合作内容

公司与城建集团主要围绕安防设备招标采购业务、智能化系统工程、客户资源与项目管理的异地延伸服务、互联网项目总包服务、双方智慧城市业务、资金联动资源共享、英飞拓投资项目总包服务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十年。如一方希望延长合同期限,则应在本协议到期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便进行相关协商。如双方同意延期,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加强彼此业务协同,促进合作与共荣, 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本协议确定了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和经过双方初步探讨后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将由双方负责项目的工作单位基于市场情况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因此,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协议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是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其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相关程序

战略合作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十年。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双方于《战略合作协议》中约定,双方紧密围绕深

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及指导思想,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不会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将由双方负责项目的工作单位基于市场情况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未来业务合作将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城建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十年。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锐 孙瑞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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