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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福保(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飞拓”)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福保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深福保集团及英飞拓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公司同深福保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同深福保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通过协议确定了合作的基本原则和经过双方初步探讨后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将由双方负责项目的工作单位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因此,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战略合作协议对所在会计期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目前,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有公司

21.35%

的股份,深投控持有深福保集团1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深福保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84581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绒花路128号深福保大厦22—24楼法定代表人:刘育兵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7年09月30日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房地产开发(在福田保税区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地块的单项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深投控持有公司

21.35%

的股份,深投控持有深福保集团100%的股权,深福保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三、相关定价约定

双方将按照《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中约定,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前提下,加强彼此业务协同,促进合作与共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在双方具体业务合作开展过程中由双方负责项目的工作单位基于市场情况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将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深福保集团与英飞拓的合作背景是紧密围绕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它项目,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三) 合作内容

公司与深福保集团主要围绕安防设备招标采购业务、智能化系统工程业务、

物业管理维修保养业务、客户资源与项目管理的异地延伸服务、互联网项目总包服务、双方智慧园区业务等方面召开深度合作。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英飞拓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六年。如一方希望延长合同期限,则应在本协议到期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便进行相关协商。如双方同意延期,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加强彼此业务协同,促进合作与共荣,

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本协议确定了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和经过双方初步探讨后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将由双方负责项目的工作单位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因此,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协议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是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其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相关程序

战略合作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英飞拓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有效期六年。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双方于《战略合作协议》中约定,双方紧密围绕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它项目,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

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不会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将由双方负责项目的工作单位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将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深福保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英飞拓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有效期六年。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锐 孙瑞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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