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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拓: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拟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租赁成本为7000万元,租赁期限为三年。公司拟为新普互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和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具体内容见2019年7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9年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英飞拓: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

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张力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英飞拓: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7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253.59 万元向英飞拓系统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与英飞拓系统签署借款合同,借款利率按照不超过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借款期限为1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拆借。

具体内容见2019年7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9年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

独立董事郑德珵、任德盛、张力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书。详见2019年7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8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2019年7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9年7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英飞拓: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06》。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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