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聘任易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易波先生的学历、职称和专业能力,一致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聘任副总经理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易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意见
(此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田苗 原红旗 钟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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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