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时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全体监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确保公司能够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概况

1、监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内容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01-291、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04-24关于拟现金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04-27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9、关于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05-221、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05-3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06-16关于选举方启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07-071、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08-28《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10-25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民主选举方式召开,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周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周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方启宗先生、尹红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周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方启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方启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了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

2023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实施了监督和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现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建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内控体系、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内控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发表意见

监事会已就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5、检查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就公司2023年度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符合公司创新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购买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

新时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8.75%的股权。

6、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并发表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就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经检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经检查,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9,319.5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6.08%。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亦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形。

7、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8、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10、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互动易平台、公司官网、电话、邮箱及有关合规平台和渠道积极与投资者交流、解答

投资者疑问、汲取投资者良好的建议和意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自觉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良好的证券市场形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有损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因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失效所引致有损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潜在风险。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上,认真履行监事会应尽的职责。重点监督公司运作情况,督促公司更进一步提升内部运作治理水平。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进而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2、加强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坚持把财务监督放在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查财务报告,依法对财务情况及资金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时刻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

3、强化内部学习,提高监事会管理水平。公司监事会将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并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