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中包括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实施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将于2020年7月17日登记上市。因此,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公司章程》第一章1.06条、第三章3.06条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章1.06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572.9591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723.9591万元。 |
第三章3.06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572.9591万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723.9591万股,均为普通股。 |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